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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社會局說:「為了保護小孩」,
這句話讓我覺得社會局很不負責任、也不專業,
這讓我想到上社會工作倫理課時,
老師說只憑愛心而沒有專業是非常危險的一件事,
社會局說是為了保護小孩,
才將小女孩帶離父母身邊,
但卻已造成小女孩的傷害了。
但我又想如果我是社工員的話,
我也有可能犯這樣的錯誤,
因為擔心孩子會受到傷害,
若這對父母真的有讓這位小女孩吸食毒品,
這位社工的處理方式是正確的.
因把小女孩帶離父母身邊才是符合案主的最佳利益.
若先等事情查清楚再做處理,
我會很擔心再等待的過程中,
孩子會不會又受到傷害.
這樣想想社工真的很難為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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