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:
10/10要交屋,
時間是9點-11點,
但我要上到10:40,
政達說:就有事,沒辦法啊!
於是我跟督導說:我只能上到9點。
督導把阿嬤的班調到星期五中午,
這樣我一點休息時間都沒有。
我跟督導表達這件事,
問她:可不可以直接跟阿嬤請假,不要補班。
她告訴我不能想賺錢又嫌太累,如果這樣要把這阿嬤和另一位阿嬤的班給別人。我國慶日請假會害她和個案被個管盯上。
督導告訴我交屋可以請先生去就好,她也是這樣。
在這場件事上,我覺得委屈,又對政達有點生氣,也覺得我應該堅持上到10點40。
你:
你覺得督導可能會覺得你很自私,因為你的要求她都盡量完成,而且之前已經跟她談好國定假日上到11點,督導也同意了,你覺得跟督導說10/10上到9點,好像有點找她麻煩。11月要請假看牙齒,不知能否順利,有點煩。
你把這件事告訴主言,不知她會怎麼想你?
他:
他把想法跟督導說,督導也有自己的困難,大家都盡量做好自己的事,沒他想得這麼嚴重。主言也告訴他要跟督導溝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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